为全面提高监理管控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机构的管控作用,集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监理机构管理交底和培训工作。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根据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先后对北京路威海路片区、“日出东方”海之秀项目、海洋馆与四季花鸟园、尚城桂花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了管理交底,明确了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制度和法律法规,先后开展了《项目监理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监理管理培训等工作,累计培训和交底监理人员达400余人次,提高了项目监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是提高监理机构人员履约能力,切实提高监理人员业务能力。针对“中标一批人、实际一批人、人证不符”的情况,严格合同履约,先后开展了多次监理人员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对中标通知书中约定但实际不能到场的人员,督促监理机构更换具备同等资历的人员,有效避免了人证不符的现象,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人员保障。为全面掌握和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北京路威海路片区的60余名土建、安全专业监理人员开展了监理人员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内容紧贴监理工作实际,重点考核了监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核不及格的监理人员进行了补考,并对监理机构进行了处罚,通过监理人员业务能力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开展监理工作动态巡查工作。针对关键部位的旁站、关键工序的验收工作,不定期对监理机构的旁站和验收工作进行动态巡查,督查监理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旁站和验收工作。
四是严格开展监理机构综合考核评价。严格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年度计划先后开展了六次综合考核评价,累计考核评价项目监理机构98家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200多个,重点从人员管理、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组织协调、服务水平等方面对监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得分奖优罚劣,有效提高了监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