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突破园区、聚力招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决定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全国115所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40所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关院校名单见下方附件),引进80名左右优秀人才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引进计划和岗位要求见下方名单)。
统一组织到清华、北大等15所重点院校(名单见附件)开展校园招聘,对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行面试、考察程序。引进计划根据校园招聘和网上报名情况相应调整。
具体名单如下
2017年日照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校园招聘重点高校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2017年日照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40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115所)
全日制本科所面向的40所高校;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专项计划”职位表(名额80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全日制高等院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115所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40所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已经在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在上述单位范围外工作的人员报名需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进入“日照党建网 ”( http://www.rzzzb.gov.cn/ )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http://www.rzhrs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打印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高于5:1的组织现场面谈,通过面谈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面试、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通过校园招聘已经进行面试、考察的,经研究后确定是否列入体检范围。
通过网上报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按“专项计划”引进的人才人事关系可放在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工作满6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允许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关系直接放在企业管理。
1、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4、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职务发生变动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0633—3688365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办:0633—8866215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633—878121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8777835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