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建立先调研后决策的制度机制。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研论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进行前瞻性研究,掌握指导工作主动权。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调研工作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若干重大课题,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市委常委、副市长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调研形成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2、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深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到区县调研要统筹安排,重大调研活动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协调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沟通情况,避免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上领导同志过于集中。在调研安排上,要有针对性,既要选择好的典型,又要选择困难多、条件差、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特别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调研,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3、减少陪同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市直部门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区县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人员可视情酌减,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陪同。不搞层层陪同,基层单位只安排1人陪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现场办公或进行专题调研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不安排陪同人员。
4、减轻基层负担。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和参加市内会议活动,各级各单位要严格做到“十不”、“五个一律”:负责同志不到边界接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不组织群众迎送,不安排礼仪人员,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花插彩旗,不摆花草水果香烟,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安排接见合影。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做特别安排;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接受礼品、纪念品或土特产;一律不准安排和接受宴请,大型会议活动具备条件的可安排自助餐,不具备条件的提倡分餐制,不上高档菜肴,从严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一律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一律不准用警车开道,不违反交通信号,不清路,不在收费站预留专用通道,不封山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调研时可
结合分管工作听取区县工作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讲真话、报
实情,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一般不召开全县(区)性工作汇报会。
二、切实改进会议活动
1、进一步减少会议活动。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要严格会议活动的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或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承办会议活动的单位要按程序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各类会议活动一律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承办单位不得直接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出席会议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市直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各种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座谈会。加强对各类剪彩、奠基、展览、庆典、节会、论坛、纪念活动的审批管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此类活动,确需市领导出席此类活动的,要严格报批。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合影。
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性的重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市领导出席。其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请分管领导出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要求区县党委政府、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一般性工作会议,只安排区县分管负责同志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不相关的单位不陪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综合性会议会期控制在一天以内,一般性会议会期控制在半天以内,领导同志讲话控制在45分钟以内。
3、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市级会议,凡是没有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提倡采用视频的形式召开会议,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减少集中开会。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要求区县同志到市主会场参加会议。收听收看全国全省视频会议,能接续召开全市会议作出贯彻部署的,应尽量接续召开。各类会议都要提高效率和质量,会前精心准备,提前告知议题,会后抓好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提倡召开解决问题的专题会、短会。市级会议一般不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交流发言的,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从严控制发言单位,总发言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级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召开会议和领导同志公务活动一般安排在机关会议室或定点政务接待宾馆,小型会议一律安排在机关会议室召开。严格执行会议食宿标准,会议驻地与会人员不安排食宿。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搞豪华布置,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会议经费审批制度,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经费。
三、大力精简文件简报
1、严格控制文件简报制发。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凡国家法
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非紧急重要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提倡发短文、出精品,不穿靴戴帽。严格控制文件制发规格,可以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可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不以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除党委、政府办公室外,党委、政府的其他部门以及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文件,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报文。着力精简部门工作简报,每个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2、提高文件简报制发质量和时效。制发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上级精神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全面、准确、严格把握政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简报要反映重要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避免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一般性文件电报简报不超过1000字,报告、意见等一般不超过2000字,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性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向党委、政府报送公文,应以正式文件报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要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的简报为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要对报来的简报认真把关,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除领导明确要求报送本人的外,一律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市直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准报送市委、市政府。
四、改进新闻报道
1、减少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举行的全局性重要会议,由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由市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领导出席的,报道字数和时长酌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部门会议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报道。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要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发展、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新闻报道简化职务称谓,不出同期声。
2、规范调研活动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需要报道的,由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随行记者不超过2人,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调研,需要报道的,由所到地新闻宣传部门提供素材,市主要新闻媒体发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300字,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不超过30秒。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除按规定由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外,未经批准,所到单位不得摄影、摄像、录音。
3、规范专项新闻报道。除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报道。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发纪念性署名文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会见活动,市主要新闻媒体可作简要报道,其他市领导会见活动一般不报道。
4、加强对新闻报道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市委宣传部负责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制定并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不得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五、加强因公出访管理
1、控制和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每年度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其他市级领导同志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原则上每年因公出访不超过l次,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正职2年内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出访陪同人员,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外方所赠礼品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计划报批。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外事规章制度,不得将因公出访作为福利待遇,不得将量化数字视为出访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访审核审批工作。审批机关和职能部门要从严掌握审核审批条件,压减团组数量,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搭车出访。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年l月前向市外办报送拟邀请出访的市级领导干部本年度出访计划,并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备案,由市外办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六、禁止铺张浪费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项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等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建设、使用和装修办公用房。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行政事务管理、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购置车辆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要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各项节能规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
客送礼,严禁部门、单位内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执行禁
酒令,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中午禁止饮酒。
七、巩固拓展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
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以点带面指导工作。把联系乡镇作为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为基层解难题。深化拓展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双向直通”机制,搭建“干部、党组织、党员、群众”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群众工作平台,市级领导同志每季度都要与基层党员群众直接联系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与群众、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继续实施包联工作责任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后进村担任“第一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行风评议、行风在线、网上问政等工作,推动机关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八、加强廉洁自律
市委常委、副市长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谋私利,不搞特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扩大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整改问题,提高实效。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采购、招投标等事项。市委常委、副市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分管的部门抓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作表率。
九、加强监督检查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办法,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要建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抓落实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取信于民。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每年年底前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把好关,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要对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共同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