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控股,可能大家都不陌生,平时经常可以见到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或控股股份公司,但是对于控股股东的定义、种类和区别可能就不是很了解,笔者分享一下关于控股股东的小知识,以便大家学习。
一、控股股东定义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股东分类
按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可以将股东分为控股股东和参股股东,控股股东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参股股东仅在公司中仅占有少数股权,不能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控股股东分类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可以将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
1、绝对控股股东: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含50%)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例如,a公司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持有a公司100%的股权,那么b公司为a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虽然股东为绝对控股,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对公司具有绝对的决策权,因为公司的分立、合并、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要经过具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这是《公司法》对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一种表现。
2、相对控股:是指出资额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例如,a公司有b、c、d、e三个股东,b占股40%,c、d、e各占股20%,那么b为相对控股。
相对控股股东虽然持股比例总体较低,但是基于各种有效文件,其所持的表决权足以影响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作出,并且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就足以认定其对公司的相对控股地位。
依据:《公司法》;《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