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培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积极进取、诚信协作的职业精神,规定如下: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不推诿扯皮。
第三条 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穿工作服,着装端庄大方、整洁得体: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禁止穿着裙装、鞋托;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第五条 不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垃圾,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不在禁烟区吸烟。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岗位。
第七条 工作时间,不得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影视、炒股票、打牌下棋、睡觉、干私活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 团结互助,相互支持,建立融洽的工作氛围。严禁在同事之间、同事与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拨事端。 严禁搞小圈子,搞团团伙伙。
第十条 不得在会议、培训、集体学习等各类集体活动期间交头接耳、频繁接打电话等影响活动秩序的事项。参加会议应提前五分钟入场。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包括节假日值班期间,中午一律禁止饮酒。
第十二条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使用他人计算机等设备,不得随便翻看同事的文件或私人物品。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任何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未经授权或没有把握的事情不得向外随意承诺。
第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