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效能建设,现将《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纪律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室、公司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遵守工作纪律意识,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尽职尽责,不找借口,不讲条件。
第四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岗位纪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及参与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上班和开会应提前到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串岗、空岗。
第六条 工作人员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工作人员因严重违纪,并经纪律监察部门给予严重处分的,属于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文明办公、热情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不得推委、搪塞,更不得为难办事人员。
第八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则 上述各项制度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具体管理规定由本单位制定,并由综合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