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构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着力点,发扬认真精神,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坚持抓严、认真抓实、切实抓长,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群众参与。发挥处在群众工作第一线优势,敞开大门搞活动,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活动安排向群众公开,关键节点请群众参与,进展情况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让群众评判。
更加注重问题导向。聚焦作风建设,切实找准并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基层基础的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先行先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体现活动的成效。
更加注重服务群众。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强服务队伍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要从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做起,切实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区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组织和党员特点,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方案,确定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分门别类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办法,防止千篇一律,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任务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集中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服务不主动,态度“冷、横、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死抠条文,审批繁琐,执行梗阻;精神状态不佳,工作被动应付,暮气沉沉、节奏拖沓;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严甚至徇私枉法;对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迫切需求不重视、不作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房屋征收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管不够、处置不力;党建工作“走在前列”的要求落实不够,基层党组织活力不足、发挥作用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为群众办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形象,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体现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本职岗位上,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乡镇、街道,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不耐心,对群众的诉求反应不迅速,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突出;执行上级部署不到位,执行政策变通走样,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标准不高,对政策了解掌握得不深不透,执行效果层层递减,甚至政策落实出现断层;工作不尽心尽力,落实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遇到困难和问题绕道走,对责任上推下卸,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在土地征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不维护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指导把关不严,基层党建“双评议”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固堡垒,切实发挥龙头作用。
村居、社区,重点解决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同群众交流沟通不够,自觉不自觉脱离群众;能力不强,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守摊子、混日子,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不能公心为民、公平理事,党务、政务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透明,在落实惠民政策、发展党员等方面优亲厚友,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大局意识差,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处理问题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遇事不与群众商量,搞“一言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意识淡薄,要求不严、形象不佳;基层党组织服务手段不多、保障薄弱,“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解决作用发挥不够,在服务发展、服务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强;对职工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听取职工意见建议不够,对困难职工生活关心不够、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够,活动不经常、不认真,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员不愿亮身份、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党组织不断健全完善、活动正常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措施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把每名党员都纳入到活动中来。由区县委统一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通过集中转接、理顺调整组织关系等方式,落实每个党员参加活动的党组织。3月底前,基层党支部要与每名党员取得联系,讲明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有关安排,讲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同时,要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实,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工作生活状况等。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要以区县为单位,搞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分析。区县委组织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明确跨区县流动党员参加活动的基层党组织,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
2.组织党员进行集中轮训,确保学习教育实效。扎实学好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建国前老党员本色精神教育,学习“一心向党、公心为民、用心实干、清心律己、热心传承”的精神实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针对基层党员实际,以喜闻乐见方式,运用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辅导;发挥好基层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本地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农闲、班前班后、晚上和外出党员返乡等时间,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市县乡党委书记要为党员上党课。要围绕“践行宗旨、服务群众”开展讨论,组织党员开展“党群双直通,服务在基层”活动,谈认识、找差距、定目标。
3.深化党群“双向直通”机制,开展社情民意访查。严格落实党群“双向直通”机制,通过直通渠道、直通网络,组织党员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心贴心倾听诉求,力争做到联系群众全覆盖、听取群众意见全覆盖。4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联系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利益诉求。要及时汇总收集到的意见,认真梳理群众长期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属于本级党组织的问题,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通报;属于党员个人的问题,逐一向本人反馈;对反映上级党组织或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
4.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要结合工作职责,自上而下对“四风”突出问题和强化基层、保障民生的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乡镇(街道)特别要结合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评议”情况,对号入座查找问题。通过自查,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上级服务基层、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县委和基层党委要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6月底前,基层党组织通过公开栏、会议通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将任期内主要工作、发展党员、活动开展等情况,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可结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为民服务承诺等事项进行。村居、社区要结合“三资”管理,通过“三清三晒”、民主议事等办法,公开本届任期内的重大村务特别是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等情况。“两新”组织要结合公开党员发展、党员作用发挥等事项进行。党员群众有疑义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作出解释说明;群众意见较大的,上级党组织要组织检查或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5.严格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上级党组织要汇总各方面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原汁原味地向基层党组织反馈。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党员一般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党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基层党委结合实际作出安排。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较多的支部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可参照市、县领导班子的有关要求召开;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作对照检查,党员逐一发言。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参加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6.公开承诺整改事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党组织要综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职责,列出整改的问题清单,由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分头认领;党员也要立足本职,确定具体的整改事项。整改问题和整改事项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明确完成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关心基层、服务群众的政策,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层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及时帮助基层党组织化解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区县党委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信访等突出问题,确定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班子软弱涣散、干群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集中整治力度,为“两委”换届工作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村居探索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路子,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解决群众的基本需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7.以“一述四评”为抓手,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可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评议时,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全体党员参加,可视情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主要采取个人陈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考评、综合评价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先树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结合开展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8.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制度成果。基层党组织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完善和落实好“三会一课”、党群“双向直通”机制、村级大事公决、事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关、企事业单位还要完善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立足岗位为民服务等制度;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要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等制度;村居、社区还要完善落实发展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运转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两新”组织还要落实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制度。
四、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事关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区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要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积极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党委要认真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村居、社区等所属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整改问题,为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搞好分析研判。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摸底,全面细致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的实际状况,逐个分析研究,科学分类排队,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乡镇(街道)的分析研判,要结合乡镇(街道)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评议”情况进行,准确把握存在的突出问题、焦点矛盾,找准下步工作方向。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要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注意讲究方法、掌握分寸,防止激化矛盾,确保活动健康有序稳妥推进。对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县、乡党委班子成员要直接联系包帮,指导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督促指导。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党群“双向直通”机制、包联责任制、联系困难家庭等,选择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定期蹲点,加强指导,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充分发挥好“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包联干部、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做到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人联系指导。督导组要全程跟上,强化督促检查,注意区分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层面特点,指导找准各自着力点,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要深入到村居、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现场指导,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有关系统行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
加强宣传引导。要针对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的特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特别要注意运用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经验做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典型、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区县党(工)委要根据市委部署,制定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意见,并抓好落实。